2007年2月26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工厂频失锌板原是内贼下手
黄苏平 杜鹃

  黄某和汪某是老乡,均在海盐县西塘桥镇一电镀厂工作,还同在一个班组,两人平日非常要好。
  因为打工不久,手头比较紧张,两人都在动脑筋想捞上一票。2006年11月一天,两人下班路过一废品收购站时,汪某忽然想到可将厂里的锌板偷出来卖钱。黄某一听觉得这的确是个挣钱的好办法,两人一拍即合。
  厂里的工作量每天都不固定,特别是上晚班时,活多的话要干到第二天早上,活少时半夜就可以下班了。黄某和汪某瞅准了晚上的机会,偷偷将厂里的锌板一块块搬运出去,两人商定先放在黄某的租房内,等到年底放假后再将锌板卖掉,卖得的钱两人平分。
  今年1月17日晚,黄某和汪某同上夜班,当晚机器运转不正常。到了半夜时分,机器索性停止了运转,两人便准备下班。趁周围人不注意,两人各拿了一块锌板并用蛇皮袋包好放到自己的自行车上。正当他们喜滋滋地回租房时,被新桥北路出城卡点的民警逮个正着。
  经查实,两人先后作案10余次,共偷锌板21块,总价值达16994.40元。2月上旬,黄某和汪某被海盐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。目前,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之中。